他是被遗弃的孤儿,靠着救济完成了学业,还争取到了大学的留校机会。从小到大,无亲无故的他总是对那些家庭幸福美满的同学羡慕不已。这是他来到哥谭最主要的原因——奈亚说他能在这里找到他的家人。

    和奈亚的相遇是个意外。国立大学的图书馆有几本晦涩的书籍,看管员说它们都是古文明的遗留物。奇特的符号和文字令他入迷,泛黄的牛皮纸陪伴了他整个大学生涯,而在毕业的前一天,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突然就能读懂那些困扰了教授们一个世纪的古老文字了。他在其中一本书上看到了一个咒语,照做后就见到了奈亚。

    那时的奈亚是一个身着高顶礼帽和燕尾服的优雅绅士,他饶有兴趣地环视四周:“犹格·索托斯之子,何故召唤我降临地球?”

    威尔泊咬咬牙,决定还是在哥谭再待几天。他拿出手机,登陆了城市论坛,在求助区发帖:怎样才能进阿卡姆?

    天底下居然有这么过分的要求。

    他的帖子很快就吸引了一群人回复,正常点的说可以应聘疯人院的医生警卫;稍微不正常一点的说疯人院疯人院,疯了不就可以进去了;法外狂徒则是建议他去抢个银行什么的,分分钟享受Batman的优质捆绑入狱一条龙服务。

    还有凡尔赛的,大言不惭地说:“进阿卡姆有什么难的,我已经几进几出了。”

    威尔泊记下了几条毕竟靠谱的,去公共浴室洗了个澡,回来就看到一只黑漆漆握着他那张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便签纸。

    威尔泊差一点就放出了蛇——黑漆漆说话了,他拿着纸质问:“为什么想进阿卡姆?”

    威尔泊解释不出来。

    黑漆漆逼近了些,再次发问:“为什么想进阿卡姆?”

    他的身形是那样的高大,气质是如此的阴森,威尔泊觉得自己的喉咙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拽住了,不然他怎么会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小丑,贝恩,急冻人,毒藤女,你是谁的帮手?”老天,他的声音也这么可怕,简直就是来自地狱的低语。

    “我,他们我一个都不认识。”威尔泊有种吾命休矣的错觉,他的嘴唇打着颤儿,想求助于奈亚给他的蛇,但又过于惧怕那条蛇的外表,最后他只好呼唤了超人的名字。

    超人,大都会的守护者,人间之神,光明之子。无论人或动物,只要大都会的居民有困难,他总是第一个赶到——据说他从树下救下的猫可绕城市两圈。

    红披风的神之子应声而来,扒在窗口往里看:“有人需要帮助吗?”

    “救命!”威尔泊连滚带爬向窗户扑去,超人也看清了他的脸,惊讶道:“是你啊。”

    要说超人为什么认识威尔泊,就得从大都会的狗说起了。威尔泊·沃雷特,天生怕狗,但又意外地招狗注意,平均每隔三天,超人就能从一堆狗的包围中把他解救出来。

    一来二去两人就熟悉了,威尔泊还请他吃过大都会国立大学的食堂。

    超人的另一身份也采访过他和狗的不解之缘,当然这份稿子被主编毙了。

    布鲁斯打量着这个穿着三原色还把内裤外穿的外星人,见他和威尔泊认识,又想到了蝙蝠洞里的“应对外星殖民A~Z计划”,本就不善的目光更阴沉了:“原来都是你搞的鬼,卑鄙的外星人。”

    刚出医院还不忘做好人好事的超人:“啊?”

    布鲁斯马上脑补了外星人自导自演策划一出镇压阿卡姆集体越狱收货哥谭市民称赞从而达到统治世界的戏码,掷出蝙蝠镖,恶狠狠地说:“带上你的人,滚出我的哥谭!”

    可怜的超人赶紧架起威尔泊飞走了。

    布鲁斯在夜巡的时候,留在韦恩庄园的克西拉正在接受小学一年级的教学内容。他找出了提姆以前的课本,让自诩智商过人的提姆担任教师,临走前还布置了作业。